工业化联合车间抛丸机及相关服务招 标 文 件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网络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六部分  一般合同条款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根据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化联合车间项目的需要,就抛丸机及相关服务竞争性招标采购,现邀请相关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2XX抛丸机2台、3025抛丸机1

2、招标时间:20XX517号上午800

3、招标地点:临沂市银雀山路63号()

4、投标截止时间:20XX517号上午750,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地点:天元集团总部(银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四楼会议室

6、招标方联系方式: 孙宏生:15553961988

   王圣国:15020383056

设计方联系方式:

  

     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XX51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2 投标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组织代码;

13 提供相关技术、生产、商务、售后工作人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14  投标人应积极参与招标及竞争性谈判,按时参加招标会议,并遵守招标方招标纪律。

15投标单位应提供设备、主要部件及主要材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单价清单,包括各项费用构成,详见报价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

16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全新现货,其全部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最新技术标准及安装调试标准且满足买方使用要求。

17本次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在开标前,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   万元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承兑)。如中标,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一周内无息返回投标方。我方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中支行 账号37050182860100000093;邮政编码: 276024 ;财务联系人:赵科长  18669936150

18所提供的复印件皆须加盖公章。

19我方招标文件有偿提供,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方需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清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我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

1.10以上任何资格、条件的缺失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化联合车间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基本要求及技术参数,该技术要求是最低要求,并未对制造细节详细描述,也未引用标准具体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格书,正常使用所需部件无论在本书中是否说明,均应完备提供。供货范围中列出的各部件的技术数据由投标人加以完善和优化。本技术要求及参数中所引用的所有规格型号仅是为了方便说明所需货物的功能及要求,并不作为任何限制性要求,所涉及到的厂家、品牌、原材仅为建议选用或不低于该品牌或产品品质的同类产品投标人可结合自己的产品规格型号、特点,优化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最优方案,并对招标要求作出实质响应,写出具体响应方案,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设备、材料、技术和服务。投标设备必须配套合理、满足现场使用条件、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外形美观并保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能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互相矛盾或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技术要求执行。

鉴于本次招标货物的具体情况,在签定正式合同前,招标人可能对中标厂家进行考察,或在签定正式合同前,先签订技术协议,本章中未明确的内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可提前到现场勘测和了解情况,并对现场勘测负责。

天元工业化抛丸机技术参数

2015基本参数

1、 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2015H型钢辊道通过式抛丸清理机2

2、 适用工件:1500×2000×15000mm   宽*高*长

3、辊道系统:长度:15000mm 有效宽度:1500mm  辊距: 1000mm   载荷:2000Kg/m   速度0.4-4.5M/min变频调速   辊道高度(地面以上)≤500MM

4、 抛丸器:单盘曲线叶片,电机直联,电机功率11KW,抛丸器数量10个,投射速度≥70M/S

5、 提升机:提升量必须满足抛丸机满负荷工作时丸料的提升

6、 丸砂分离器:满幕帘风选式,有效分离宽度: 1500 mm,分离效果:>99%

7、 吹扫系统:高压风机风量≥:5130m3/h

8、 除尘系统:滤筒式自动脉冲反吹,通风量必须达到过滤效果99.8%

9、 粉尘排放:必须低于国家标准

10、 设备噪声:必须低于国家标准

11、 表面质量等级:符合GB8923-88  A-B  Sa2.5 级局部Sa2.0 级,符合GB1031-83   Ra25-50

4、 丸料调控系统:气缸控制,手动流量设定,操作面板提示

5、 主抛室用厚度为δ12mm 的耐磨钢板,用抗磨锰十三(Mn13)防护板(或同等质量材质的防护板),厚度不低于14MM

6、 外辊道轴承座全部采用铸钢座材质

7、 轴承用瓦、哈、洛轴承

8、 PLC可编程序控制器:欧姆龙或同等品牌

9、 变频器: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名牌产品

10、 电器: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名牌产品

3025基本参数

1、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3025H型钢辊道通过式抛丸清理机1

2、适用工件:2500×3000×15000mm   宽*高*长

3、辊道系统:长度:15000mm 有效宽度:2500mm  辊距: 792mm   载荷:3000Kg/m   速度0.4-4.0M/min变频调速   辊道高度(地面以上)≤400MM

4、抛丸器:型号:QZ320型,电机功率11KW,抛丸器数量14个,投射速度≥70M/S   抛丸量:14×220㎏/min

5、 提升机:提升量必须满足抛丸机满负荷工作时丸料的提升

6、 丸砂分离器:满幕帘风选式,有效分离宽度: 2500 mm,分离效果:>99%

7、 吹扫系统:高压风机风量≥:5130m3/h

8、 除尘系统:滤筒式自动脉冲反吹,通风量必须达到过滤效果99.8%

9、 粉尘排放:必须低于国家标准

10、 设备噪声:必须低于国家标准

11、 表面质量等级:符合GB8923-88  A-B  Sa2.5 级局部Sa2.0 级,符合GB1031-83   Ra25-50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需设备本体、配套设施材料、专用工具及现场安装施工。供货厂商应提供所需的全套设备,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清单,还需配套供应足够的易损零部件,此外长期优惠提供的易损零部件及零配件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清单的形式列明单价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设备运行条件和设备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要求,且需提供下列设备质量证明书:

材料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

制造检验记录;

出厂试验报告;

国家法定部门检验、检测报告;

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材料;

其它所必须的质量保证;

其它要求:

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由投标方用特快邮件方式提供给招标方(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一套电子版(CAD图形)文件。要求厂方提供的资料准确,电子版图与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一致。资料清单如下:

1

2

3

除上述技术文件注明外质保期为设备安装完成使用正常,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应接到招标人通知二小时内给予应答,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供方免费维修损坏的设备及部件,且质保期顺延。若二十四小时内未到现场处理,需方有权自行维修,但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在质保期外,供方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优惠的配件供应和技术支持。投标人应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做出承诺。投标人应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零部件的寿命做出承诺。必须详细提供设备及各部件的性能、特点、功能、技术参数、材质、预期寿命、设备样本并装订在标书中。

投标人可提出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合理处,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要求

一、报价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成套设备单价;

2、技术转让及设计开发:

3、安装调试及现场指导、售后服务、运行技术支持等费用;

4硬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管等费用;

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6、其它费用;

7、报价含17%正式增值税。

二、报价要求:

1、招标方提供报价表样表,投标方按招标方提供样表报价,根据格式一一列清。特别提示:附件三商务标函一、抛丸机报价书和附件四商务标函二、抛丸机分项报价清单这两部分,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与其它技术标函、商务标函等资料分开。

2、若有清单报价,请投标方尽量列明清单,招标方未列出报价内容由各投标方按自己的工艺技术及装置自行报价,但各子项报价不得有重复重。清单单价、小计、小项合计、总计需计算正确,各小项合计与总计金额不一致时,按金额低的确价。

3、投标方未列清的费用视为投标方免费提供,如若中标,中标方的报价书中所列清单内容如有遗漏,应无偿补齐,满足系统需要,并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招标方须单独提供清单(不在总报价范围内,但需注明是否免费提供)且必须注明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以供招标方参考。

5、报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报价汇总表在前,各子项报价在后。

6、若开标后进行竞争性谈判,投标方作价格调整时,一律按百分比下浮,各报价清单价或所列明细单价及合价、总报价同比下浮。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 、技术标函;

3 、商务标函;

4、证明文件:

      a投标方企业简介、信誉资质,质量管理认证;

b有效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获奖产品证书;

      c同类产品业绩介绍资料(近三年);

      d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以及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5 、格式附件、格式表格;

 6 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第六部分  一般合同条款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公司、工程         设备订制、采购及相关服务,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双方友好协商,合同签订如下:

买方:                                

卖方:                                       

第1章  条文术语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本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包含设备及附件的设计费、制造费、运输费、保险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全部资料费等,该价格含17%正规增值税。

3)“货物”或“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优化设计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优化设计、监造条件提供、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相关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设计要求、满足买方需求。

2章  技术、质量要求

2.2技术规范与要求(设备的技术条件、技术规格参数、功能要求、相关附件、备品备件等要求:)

2.21、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主要参照

设计、制造遵循的规范、标准和文件:

TSG JB GB NB等标准(具体要求也可单独签订技术协议)

按照合同签发之日起最新版本执行,所列的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冲突,原则上按较严格的要求执行。

2.22、具体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谈判资料及相关技术澄清文件。

2.23、其它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有关技术、质量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的协议,所补充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3专利权和设备相关的更改要求

2.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直接法律责任和费用。买方有保护卖方技术知识产权的义务,保证不向第三方提供卖方交付买方的技术图纸和资料,否则卖方有权追究买方责任,并由买方赔偿卖方经济损失。

2.3.2卖方所供设备应为完整的设备及所相关的功能,卖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及所供设备的质量、数量及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且必须保证与设备相关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全套设计或质量资料的完整、规范,并及时交付。

2.3.3由于设计及其它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如果买方要求删除部分设备、功能及其服务,卖方应予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买方就部分设备及其功能作修改时,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2.3.4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作了调整,或设备的技术有了较大的更新,卖方应相应地更改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对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3.5买方相关人员有权将按照设备检验类别参加对合同设备出厂前的检验,卖方应提交设备检验大纲及相关检查记录,由买方确认。买方对卖方的设备检验,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及相关附件的质量责任。

3章   供货范围及价格

3.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的合同设备、相关附件和相关服务。合同主要设备、数量及总价构成如下: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合计金额

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3.2本合同总价(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

总价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价格、备品配件、技术资料、生产地监造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技术支持、质监安全部门的检测费用、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等其它费用,此价格为含17%增值税价格。

3.3该合同中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原材和外配套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变动不能作为合同价格变更的理由。

4章税票提供、结算与支付

41税票提供:

4.1.1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并作好签收登记,发票及销货清单不合规或延期提供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1.2买方因发票丢失、污损,卖方必须积极配合买方处理。

4.1.3因卖方不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税率抵扣,买方有权拒绝结算或暂缓资金支付,直至卖方提供合规发票,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1.4买方有权拒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虚开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的一切涉税风险,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2结算方式:

4.2.1卖方全部设备到场后初验合格,相关附件、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形成收货纪要或出具收货单,双方代表签字,卖方提供正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买方进行结算;

4.2.2所供设备需安装、调试、试车的,相关质量技术资料、附件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以设备安装、调试或试车完成,设备正常运转一个月无质量问题,验收通过,双方代表签字,卖方提供合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后,买方进行结算;

4.2.3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结算,因卖方不配合买方结算或结算手续不齐全造成的支付延期,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4.3.1货款支付前,卖方需提前提供相应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经买方办理人员认证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货款。

4.3.2卖方向买方提供预付款收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相关开户行、账户等资料。买方确认无误,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小写:   ;大写:   元整)。  

4.3.3                  后,经买方确认,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货款(小写:     ;大写:    元整); 

4.3.4货物全部送达,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齐全有效,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最迟应在三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货款,(小写:     ;大写:    元整);   

4.3.5买方留合同总价     %的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卖方出具质保金收据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

(以上支付格式参考,或者采取其他支付方式)


4.4卖方承诺可接受部分承兑支付,但原则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超出部分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根据银行规定承担贴息。

5章  运输、交货和交付

5.1交货期:合同设备及附件、备品备件的实际交货是指设备到达初验完成的时间。本合同约定:设备及相关附件、备品备件,卖方最迟截止至      日前完成全部实物交货。该交货期起始日不因合同评审、盖章及技术交流、确认而变动,卖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期交货。

5.2所供设备需安装、调试、试车的,卖方必须在     日前配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或试车,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3确由买方原因导致交货延期,或安装、调试延期,由买方出具延期交付说明,可另行协商。卖方应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尽量提前交付。

5.4交货地点:                                  

5.5交货方式: 指定位置车下交货。

5.6卖方应在设备装运日期前五日,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从装运地发货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做好接货及初验准备工作。

5.7设备的运输方式:海运、公路、铁路,以满足交货期及工程工期为前提;

5.8交付时需保证:

1)所有货物均已按时到场通过收验;

2)设备调试完成,可正常运行;

3)能够保证设备的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整套附件、配套件和相关材料,并提供详细的供验收的清单;

4)提供设备保修期满后易损件和配件的长期优惠供应清单,在明细表中列清。

5)随机配备的维修专用工具,并附详细清单;

6)保证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

6章 包装与标记

6.1包装

6.1.1卖方交付的设备在出厂前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防锈处理应符合国标要求,卖方应在现场对由于运输原因损伤的面漆进行补涂。

6.1.2设备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存储的需要,包装要坚固、牢固、防腐、防潮、防盗。如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由于箱件破损造成设备丢失、损坏、发霉、锈蚀、受潮和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错发等问题由卖方负责赔偿。

6.1.3货物的标记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卖方交付的设备应成套交付,不同编号不得混合装箱,数个小箱为一个大箱时,每个小箱应单独有装箱清单,而大箱装箱单应注明小箱的件数。 特殊吊具等应分类单独装箱,并在箱体上注明标记。单件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合同设备或附件,还应在包装箱上注明重量、重心和挂钩位置。对于“超限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交货状态、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周期等详细资料。卖方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装卸、运输的不同要求,应明显地在包装箱上印刷运输中通用的标记,并注明“买方单位、项目或工程”。

6.1.4 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都应附有下列单据: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二份;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说明提供,见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6.1.5卖方的装箱单必须与实物应对应且清晰准确,双方在设备开箱验收时要点清并确认签字。

6.2收货人:

技术验收代表:            联系方式:                

设备验收代表:            联系方式:                

7章   卖方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

7.1设计及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方式详见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的规定,所有技术资料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7.2根据国家规定由专业部门出具的关系到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特殊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的合格证书卖方应单独提供给买方。

7.3中间的技术交流及相关技术确认,不得影响交货期。

7.4进口产品需提供至少两套完整的中文翻译版本资料

8章   检验

8.1卖方应对其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做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证明。

8.2设备到达交货点后的开箱检验:

8.2.1卖方应在设备及相关附件到达卸货地前派人到现场进行合同设备的清点交接工作并与买方签订开箱记录。

8.2.2如卖方无法按买方要求的时间进行开箱检验,买方可自行开箱检验,卖方须认可开箱检验结果。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少、缺陷的情况,卖方负责免费补齐、更换或修复,并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安装、试车延期违约责任 。

8.2.3因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及附件的存放、保管说明不详造成的货物缺损,卖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并尽快予以协助解决。

8.4如果在性能考核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设备及相关附件存在缺陷,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5在合同设备制造、安装、性能考核等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属卖方责任,卖方将负责补供或更换产品,并承担相关质量责任。

8.6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设备及相关附件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9章   技术服务、试车、验收

9.1买方可派人员去卖方监制并有权参加卖方召开的有关合同设备制造进度和质量会议。卖方应免费向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在检验和了解产品的工作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买方提出的在制造过程是所产生的质量异议,卖方应及时予以整改,如有必要,应留存相关资料。卖方对派驻的监制和服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费用买方自理。

9.2卖方承担本合同设备及相关附件安装、调试、负荷试车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卖方专业技术人员应按买方要求对合同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调试、负荷试车和性能考核的全过程给予充分指导、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9.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因卖方的设备及相关附件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卖方整改后,合同设备的性能指标仍达不到所规定的保证指标的要求,或者发生卖方不及时整改等情况,买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及买方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9.4在安装、调试及考核验收过程中,由于卖方所供设备有质量问题时,买卖双方共同核实问题产生的原因,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须在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的前提下尽快消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及部件,并负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5在安装、调试及考核验收过程中,由于卖方技术资料、技术参数错误或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9.6施工、安装、调试:

9.6.1买方不同意分包的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由卖方独立完成。买方同意分包的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或技术人员负责,并报买方审核同意,方可承担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卖方对分包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并保证按期完成。

9.6.2施工、安装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日志、工作记录,按时参加买方组织的会议,相关施工资料留存齐全,并保证设备顺利通过整体验收。

9.6.3所有施工、安装用材料、辅料、设备、机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满足买方需要。

9.6.4施工、安装及现场服务期间,卖方应服从买方管理,自觉接受买方环境安全管理,并确保文明施工。卖方应在设备进场十日前,到现场做好施工、安装或调试准备工作,并落实专门联系人负责与买方协调。

9.6.5卖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9.6.6安装、调试完毕,设备运行前,卖方作业区环境应清理干净,并对所有设备的完好性负责。

10章   卖方承诺及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先进和质量优良,没有设计、材料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10.2设备质保期为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或试车成功后1个月内,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开始进入质保期,期限12个月,或非卖方原因,全部设备到货后18个,两者以先到时间为准。

10.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与买方共同核实产生缺陷的原因,如属卖方原因,卖方应自费修理或进行免费更换,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

10.4设备要求实行终身技术服务,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    年,正常使用  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买方有权追溯卖方的责任。

10.5保证合同设备、相关附件和卖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进口设备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资料、制造厂家相关信息、

入关手续及关税征缴证明资料。

11章   违约责任及索赔

11.1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将按下列规定向卖方收取相应的迟交货违约金:每迟交1天支付违约金额度为    元。

11.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严重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卖方无偿提供退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直接损失,轻微质量缺陷、或设备故障,卖方必须承担维修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停产、停工、返修等损失,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11.3买方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与时间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延期支付应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因卖方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清单不及时或不规范而造成支付延期,买方不承担延期支付违约金。

11.4卖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有权拒付货款,对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11.5实施本章规定的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6合同项下未明确的违约责任及索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2章   不可抗力

12.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火灾、地震等属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有关当局的书面证书,并在影响消除时通知另一方,协商继续履约的有关事项。

12.2因不可抗拒力影响履行合同时,可根据实际受影响程度, 双方协商相应延长或终止合同,由此不属违约。

13章  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以《合同法》为依据,在履行合同时,若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有重大分岐,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章  合同生效与其他

14.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2本合同的《技术协议》、书面附件和相关协商书面资料等均属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设备质量保证期满,结清全部合同款项,且合同项下双方承担的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14.4为便于沟通交流及合同执行,卖方提供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商务及售后联系人       :电话:    ;邮箱:

设计联系人             电话:       邮箱:

10.5其他约定事项:                    

10.6本合同中文书就,正本一式四份,卖方一分,买方三份。

买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传      真:

组织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卖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传      真:

组织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开标结束后,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小组成员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成员要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纠正这些偏差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评标小组成员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而投标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有技术参数引用错误及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5.1如果投标文件中引用技术参数与其所附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参数不一致时,以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5.2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评标小组成员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成员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接受询标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

2.评标委小组成员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评标小组成员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4.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充经评标小组认可后可以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三、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重大偏差:

2.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四、废标

4.1根据本招标文件,经评标小组确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4.2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自理。

4.2.1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恶意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2.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4.2.3评标小组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2.4废标一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51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详细评审,以下几个方面作为评标主要内容:方案技术条件及质量保证、设计及相关资料、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实物交货周期、安装周期、报价、货款支付、技术偏离、商务偏离、 其它。

5.2评标小组成员将按照第一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3最低投标价或任何单项因素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六、定标

6.1招标人先通过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6.2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商务、技术谈判,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6.3如招标人确定了中标人后,而中标人在商务洽谈及合同签约中不能积极响应,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可在其它未中标单位中择优确定合作方,同时,没收原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附件一:投标函

2.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附件三:商务标函一、抛丸机报价书

4.附件四:商务标函二、抛丸机分项报价清单

5.附件五:商务标函三、抛丸机交货与支付

6附件六:商务标函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明细

7、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附件一:

投标函(承诺书)

 

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2.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山东天元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兹有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期:

 




作者:我的抛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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